2016年12月23日 星期五

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圓夢傳愛關懷協會:「圓夢580」巧立人事費、文宣費等名目濫報支出?


在台灣,類似的問題,應該是很平常的事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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踢爆 893萬善款 只捐62萬
街頭勸募 協會竟挪用支薪
2016年12月24日 【突發中心╱台北報導】勸募善款竟是騙局!台灣街頭近年興起愛心志工捧募款箱上街高喊勸募,但竟有團體以此騙人,《蘋果》日前到「圓夢580」臥底調查,發現對方專徵工讀生上街募款,但去年募得893萬元,僅捐出62萬元,其他全挪作人事費等支出,明顯違反《公益勸募條例》不得超過15%的規定;離譜的是,主管的衛福部未嚴格把關,還坦承實情的確如此。學者痛批政府未盡審核之責,「是大漏洞!」根據衛福部近3年募款數據,分別為30、37、44億元,呈逐年成長趨勢,但卻傳出有團體將大量愛心善款挪作人事費用,按《公益勸募條例》第17條規定,勸募所得千萬元以下,活動必要支出不得超過15%,但《蘋果》調查後發現,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圓夢傳愛關懷協會「圓夢580」,前年度募款所得723萬元,支出項目包含人事費、活動人事費、郵電費等,總計恰好等於募款總數,未發現任何愛心支出細項,十分離譜。 


圓夢580員工將即期與過期物資搬上貨車準備發放。

物資全是民間捐贈

記者日前透過人力銀行,應徵「圓夢580」錄取成為工讀生,臥底參與新竹分部的街頭勸募與發送物資,工作期間約3周,曾兩人一組上街參與募款,還被要求充當志工前往新竹縣尖石鄉發放物資,但卻發現3次正式募款所得總計9641元,但支付工讀生薪資就得花費5292元,明顯佔了募款收入一半以上。
另在新竹尖石鄉發放物資時,協會人員便請村長告知,洗髮精、沐浴乳等物品已是過期品,有的竟過期長達7年,但村民中有阿嬤卻感激地直呼沒關係,「又不是食物,不要吃到過期就好。」但令記者訝異的是,現場物資幾乎全來自民間捐贈及其他分部運送,絲毫未見協會自己購入的愛心物資。 



人事費高達504萬

事後《蘋果》查詢「圓夢580」於衛福部登記的去年度結案資料,2015年度資料顯示,年度募款893萬元,但僅花62萬元購買民生物資,更諷刺的是,倉管及設備費用卻要106萬元,純粹的人事費則達504萬元。
對此記者詢問「圓夢580」理事長胡定一,他坦承就是用在人事,但解釋因員工月薪2.5萬元,請20個人,一年就是600萬元,「專案需要執行費用,執行總是要人。」他反問記者:「請問慈濟有沒有員工,慈濟的善款從哪來?員工薪水從哪來?還不都是來自社會大眾的善款,慈濟大沒事,我們小就被攻擊,他們至少幾百億,我覺得很誇張。」胡定一說:「我承認我們有瑕疵,如果衛福部開罰,我們都承擔。」 


「圓夢580」協會去年募得893萬餘元捐款(紅框處),但卻巧立人事費、文宣費等名目濫報支出。

「幫別人養公司嗎」

針對勸募款支出漏洞,衛福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副司長江國仁說,在勸募期結束後的善款運用,確實不受比例規範,使用上沒有較明確的規定,「這部分值得考慮。」目前規範適用於勸募期間內,江國仁說以後應列入修正法案內,他建議有爭議的單位可調整「恰當」比例。
律師廖芳萱提醒,若未按《公益勸募條例》規定依比例使用善款,主管機關得以警告或限期改善,未改善者可處2至10萬元罰鍰,並可連續罰。而對於捐出善款卻成為他人薪水,有民眾聽到直呼驚訝,還說:「真的完全沒想過,這樣捐錢真的沒有意義!」也有人表示:「這是在幫別人養公司、發薪水嗎?」 

勸募結束即無規範

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教授施正鋒認為,「法規不合理、是大漏洞」,募款前後都應立法修正支出比例,而政府卻一貫「不動不做、多做多錯」的官僚體制,他說:「募款是專款專用。」人事費應壓到最低,不然就淪為假愛心名目募款、發自己員工薪水。
台北大學公共行政暨政策學系副教授侯漢君則表示:「不應該過了募款期就沒有規定(支出比例)。」募款期與結束後,公益團體使用經費比例都應有規範,盼衛福部應盡快提相關配套。 

圓夢580小檔案

成立時間:2013/10/22
組織全名: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圓夢傳愛關懷協會
理事長:胡定一
服務項目:助弱濟貧、參與公益、協助老人及單親家庭
爭議事件:募款計劃遭網友貼文指控、理事長按鈴提告
全台分部:台北、板橋、桃園、新竹、台中、嘉義、台南、高雄、花蓮共9處
資料來源:內政部、《蘋果》資料室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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